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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稽核單位隸屬於董事會,內部稽核主管需經董事會決議任免。現行本公司配置稽核主管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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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稽核運作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依據查核之內容,編製年度稽核計畫,查核範圍涵蓋本公司營運之各大循環及各項管理性控制,稽核人員將查核發現與結果製成稽核報告,呈董事長及監察人核閱,對於所發現之缺失與異常狀況,均持續追蹤至改善為止;稽核主管除出席定期性董事會報告稽核業務外,若遇重大缺失,則立即向監察人報告。
本公司稽核主管依規定期以網際網路資訊系統向主管機關申報下列事項:
01 / 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一個月內申報上一年度之稽核人員基本資料及接受專業訓練時數。
02 / 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二個月內申報上一年度之年度稽核計畫執行情形。
03 / 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三個月內申報上一年度之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
04 / 每會計年度終了後五個月內申報上一年度內部稽核所見內部控制制度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
05 / 每會計年度終了前申報次一年度稽核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