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vestor
投资人专区
股利资讯/股务代理机构
股利政策
依据公司章程第20条,本公司每年决算如有盈馀时,应依法提缴税捐、弥补亏损,次提百分之十法定盈馀公积,但法定盈馀公积已达资本总额,不在此限。另依相关法令规定提列或迴转特别盈馀公积后,併同期初未分配盈馀为股东累积可供分配盈馀,由董事会拟定盈馀分配案提请股东会决议分配之。
为激励员工及经营团队
-
01
依当年度税前利益扣除分配员工酬劳前之利益于弥补亏损后,如尚有馀额应提拨员工酬劳不低于百分之一。
依当年度税前利益扣除分配员工酬劳前之利益于弥补亏损后,如尚有馀额应提拨员工酬劳不低于百分之一。
-
02
依当年度税前利益扣除分配董监酬劳前之利益于弥补亏损后,如尚有馀额应提拨董事监察人酬劳不高于百分之二。
-
03
员工酬劳以股票或现金为之,应由董事会以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出席及出席董事过半数同意之决议执行,并报告于股东会。
本公司股利政策採稳健平衡原则,视公司目前及未来资金需求、产业成长特性等因素,兼顾股东利益,平衡股利及长期财务规划,其中应不低于当年度可供分配盈馀之10%,股东股利中现金股利不少于10%,并由董事会拟具分配案提报股东会。
来思达近五年股利
(单位:元/每股)
年度 | 現金股利 | 股票股利 | 合计 |
---|---|---|---|
109 | 3.0 | 0.00 | 3.0 |
108 | 6.10 | 0.00 | 6.10 |
107 | 10.00 | 0.00 | 10.00 |
106 | 8.00 | 0.00 | 8.00 |
105 | 6.00 | 2.00 | 8.00 |
股务代理机构
群益金鼎证券(股)公司股务代理部
- 服务电话:(02)2703-5000
- 传真电话:(02)2703-5000
- 网址:https://www.capital.com.tw/agency/tc/
- 地址:106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二段97号B2
- 语音查询专线:(02)2702-3999
- 股代服务时间:每週一至週五 08:30-16:30